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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戶、小吃攤廢食用油 環署將全數納管

中央廣播電台/沈雅雯 2014.09.12 00:00
國內爆發劣質豬油事件,發現夜市、攤販等製造的廢食用油,政府沒有納管成為漏洞。環保署今天(12日)上午邀集全台地方環保局討論管制做為,決定將「家戶或非事業的廢食用油」納入一般廢棄物應回收項目,同時建置申報系統,管制流向。

不肖業者回收廢棄食用油,加工後再流入食品鏈,引起消費者恐慌,也讓外界發現,廢食用油的管制出現漏洞。

環保署日前坦承,國內每年約有3萬多噸的廢油不知去向,為了強化管制做為,環保署12日邀集地方環保單位開會,討論如何追查並管理廢食用油。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副處長賴瑩瑩表示,決定將「家戶或非事業」產生的廢食用油,公告為一般廢棄物的應回收項目,要求地方政府配合。

賴瑩瑩說,環保署會公告合法的廢油回收業者,未來小吃店、餐廳產生的廢油,必須交給這些業者處理,至於家庭產生的廢油,則由環保局清潔隊回收。她說:『(原音)餐廳、小吃店、攤販、夜市這些我們希望他們要把廢油送給合法的清除業者;至於我們一般的家戶,如果你有產生廢食用油,就請交給地方清潔隊的垃圾車。』

賴瑩瑩表示,環保署建置的「生活廢棄物質管理資訊系統」將在12月上線,執行機關必須在系統上申報,便於追查流向。

環保署目前列管應申報並回收廢食用油的事業單位,是資本額新台幣5千萬元以上的西式連鎖速食店、資本額500萬元以上的食品製造業,以及合法清除處理機構,約有997家業者。廢管處目前也在研議下修列管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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