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彰銀9席董事席次中,台新銀有5席一般董事、財政部有2席一般董事、2席獨董;台新在9席掌握5席,也就是掌握過半席次。
金管會新解釋 僵局解套
依金控法第四條規定,「控制性持股」是指「持股25%以上」,或「取得過半席次董事」;由於在彰銀董事過半,台新金可將彰銀編入合併報表。
不過,這樣的局面卻可能出現變化。金管會要求,上市櫃公司須設立審計委員會,其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人數不得少於3人。
也就是說,因應審計委員會設置,彰銀的獨董將從2席增加為3席,這將使得台新要增加1席獨董,而一般董事降為4席,4/9即不能過半。
對此,金管會銀行局長詹庭禎說,在計算控制性持股,若將獨立董事納入計算,將失去獨董的意義,既然分子扣除,分母也應該同步扣掉,否則有失公平。
換言之,計算控制性持股,彰銀董事總席次應該為6席,台新席次比例應為4/6,可繼續把彰銀編入合併報表。
這是否為金管會替台新解套彰銀問題?詹庭禎強調,如果總席次沒有扣除計算,很明顯會失去公平性,這讓實際上有控制力者,喪失控制力。
詹庭禎強調,這項措施將會一體適用,並沒有任何的針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