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電信:澄清媒體103年09月10日報導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1 年前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09/112.公司名稱: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等6.報導內容:「鴻海、台灣之星拉台數科 合資建高鐵光纖網」。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相關報導。8.因應措施:針對上述報導本公司說明如下:目前環島光纖骨幹網路總長近9.3萬芯公里,因此對於骨幹網路建置並無迫切性。本公司強調,目前並無此專案,與市場傳聞不符,特此澄清,以免投資人及社會大眾誤解。此外,近期為因應後續4G發展,本公司正積極進行網路升級優化工程,後續亦會以整體規則性考量進行佈建規劃。本公司為正派經營企業,以符合社會及股東對企業的良心及誠信期望為己任,並追求效益極大化,充分滿足用戶需求,提供最好的服務給所有本公司用戶。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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