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型手機流行,現在許多人不只喜歡邊開車邊打電話,還會邊上網或看影片,新加坡國會昨天三讀通過公路交通修正案,擴大駕駛中不可使用手機的範圍。
目前新加坡法律規定,駕駛人開車中不能手持手機與他人溝通,例如講電話或是傳簡訊,根據新修正的法案內容,未來邊開車邊拿著手機上網、看影片、收信、拍照、玩遊戲等,都在禁止之列。
除了手機,法案也將通訊器材例如平板電腦也列入管制範圍。不過如果把手機或是通訊產品放在架子上,或是使用免手提功能,就不受限制。
新加坡警方的數據顯示,過去3年一邊開車一邊使用手機的駕駛越來越多,2011年取締2817人,2012年2938人,2013年3572人,今年上半年就有1761人。
初犯者將被判最長6個月監禁,或罰款最高新幣1000元(約新台幣2萬4000元),或兩者兼施;累犯可判最長12個月監禁,或罰款最高新幣2000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