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長葉明功昨晚表示,目前還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此事件對人體有立即傷害,個人先將燈號定為綠燈,油品樣本已在國家實驗室檢驗,8日將有結論。
目前擔任中華民國毒物學會理事長的康照洲受訪指出,餿水油與食品成分於高溫下產生作用,生成許多新化學分子,包括可能致癌的丙烯醯胺(acrylamide)及其他未知物。
康照洲表示,這些分子的種類、含量、甚至毒性,需要深入分析才能夠了解,在資訊不明之前,這些再製產品風險實難以評估。餿水油再製產品的製作原料品質與過程不明,就算衛生標準合乎規定,也不能確保是否有其他毒性物質的存在。
他認為,餿水油事件與之前塑化劑、順丁烯二酸毒澱粉、銅葉綠素鈉混油事件類似,皆因商人為謀暴利而違法;然而,以往事件使用的非法物化學成分、暴露量、安全劑量都很清楚,能夠進行風險評估,餿水油再製產品卻是所含物質不明,將此事件列為綠燈並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