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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用LINE請假挨罰 資方勝訴免罰

自由時報/ 2014.09.07 00:00
〔自由時報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高姓女子在新北市某幼兒園嬰幼部擔任保母,去年以通訊軟體LINE及口頭告知等方式申請育嬰假,馮姓園長以「未提出書面申請」為由拒絕,高女提出申訴後,幼兒園遭裁處一萬元,園方一再抗爭,直到上訴高等行政法院終於勝訴,免付一萬元罰鍰確定。

去年四月,高女為照顧一歲半的次子,透過LINE向園長請育嬰假,園長要她提出書面文件申請。五月時,高女就讀該幼兒園的長子,因林姓班導管教不當受傷,園方被迫支付賠償金與高女和解,雙方關係變得非常緊張。

高女後來又以口頭申請育嬰假,卻遭園長拒絕,主張育嬰假需要協調,並稱高女的私事比公事多,「學校不知你的心在哪」。高女只好向新北市勞工局告狀,經就業歧視評議會審定,園方被裁處一萬元。

園方委任律師張立業說,不是園方賠不起一萬元,而是要求「公平正義」。因為高女未按規定請育嬰假,違法在先,新北市府不分青紅皂白,就逕行裁罰,才陸續向主管機關提出訴願、行政訴訟,均被駁回。最後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認為高女第一次用LINE請育嬰假後,應有充分時間改用書面提出申請,卻沒有「事後補正」,判園方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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