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龍珮寧台北6日電)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表示,使用劣質豬油混充為食用油販售,已明確違法,應即下架回收銷毀。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製售劣質豬油「全統香豬油」,食品藥物管理署與各縣市衛生局已啟動緊急應變機制,食藥署上午舉行記者會說明最新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