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具狀表示不會出庭聆判
據指出,謝依涵日前具狀向法官表示,因此案為社會矚目案件,在士林地院一審宣判時,即有大批媒體到場報導,甚至描述她穿紅內衣,想博個好運等內容,都給她很大壓力,因此今天她放棄聆判。
前新北市媽媽嘴咖啡店店長謝依涵,被控在去年二月間下藥迷昏富商陳進福、張翠萍夫婦,持刀殺害兩人後棄屍淡水河,還化老妝喬裝成張女,意圖盜領死者夫婦的銀行存款。士林地檢署依強盜殺人等五罪起訴謝女,求處死刑。
士院審理後,認定謝女謀財害命殺害陳進福夫婦,且手段極其凶殘,去年十月十九日依強盜殺人等罪判她死刑,謝女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民事官司部份,陳進福的兩個兒子向謝依涵求償,士林地院已判決謝女應賠償六百三十一萬元給兩兄弟,此外,士院也判決謝依涵應賠償三百六十八萬元給張翠萍的母親,總計謝女在兩官司共判賠九百九十九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