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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洗錢」 第三方支付儲值帳戶餘額 不能提領現金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陳慧凌 台北 2014.09.04 00:00
為了防治「洗錢」,金管會今(4)日表示,第三方支付上路後,消費者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儲值帳戶,將百分百交付信託,若買家要把儲值的錢提領出來,得透過銀行實體帳戶,不能從電子線上帳戶。

行政院今天通過第三方支付專法,規範對象包含專營的電子支付機構,以及兼營的機構包含銀行、中華郵政以及電子票證公司,待專法通過後,現行已備查的金融機構,須再提出兼營申請,不過,若僅經營代收轉付且代收轉付總餘額未超過「一定金額」者,則回歸經濟部,依一般商業的低度管理。

據金管會統計,目前從事代收轉付業務的商家有5、600家之多,至於已申請辦理第三方支付服務的金融機構高達14家之多,其中,已從事的業者有中國信託、第一銀行、兆豐銀行、永豐銀行。

其中有關儲值帳戶部分,金管會表示,將充分賦予我國非金融機構以網路虛擬帳戶方式,辦理儲值及資金移轉業務,也就是說,將採取專戶、與公司資產切割,並且百分百交付信託,但買家若想提領儲值戶頭的錢,要先把虛擬帳戶的餘額轉帳到銀行帳戶,再透過銀行實體帳戶提領,不能直接從電子儲值帳戶領出,以防範「洗錢」的問題發生。

金管表示,第三方支付專法預估可健全電子支付機構經營及發展,提供民眾安全便利之資金移轉服務,降低小額交易支付成本,對於促進我國電子商務產業發展與保護消費者權益,具有重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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