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今天查獲不肖業者以回收的餿水油等廢油,混雜成食用油販售,初步估算約200公噸流入食品鏈及飼料業。食藥署指出,強冠企業鐵桶裝「全統香豬油」有用到回收油,製造期3月1日到8月29日應下架回收。
衛生局表示,清查台北市食材登錄平台(http://foodtracer.taipei.gov.tw/)後,確認台北市學校午餐食用油、已登錄的伴手禮、夜市攤商均未使用出問題的全統香豬油。
衛生局今天上午也已全面動員訪查各大賣場及連鎖超市,均未販售違規油品,並持續稽查台北市夜市及餐飲業者使用的油品。
另外,強冠企業出品的另一款「耐炸油」,有賣到營養午餐團膳公司,台北市、新北市有100餘所中小學使用。衛生局說,經查的確有一間團膳公司使用耐炸油,目前雖未查出摻餿水油,但輔導業者先暫停使用,等待檢驗報告出爐。
衛生局強調,業者應自行檢視所用油品來源及安全性,若有購買有效期限在民國104年3月1日前的「全統香豬油」(15公斤鐵桶裝及紙箱裝、16公斤鐵桶裝及紙箱裝),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回收,並通報衛生局清點數量及流向,如違反上述規定,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