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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日消防栓移走告示牌未移 駕駛人被告發

台灣好新聞/ 2014.09.04 00:00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台中市烏日區九德里有個路口,消防栓早已遷移,但告示牌未跟著遷,民眾若在告示牌旁邊停車,警察很快就來開罰單,致使警民關係緊張,衝突不斷,市議員吳瓊華4日表示,將在會勘後移除消防栓告示牌,還給民眾停車空間。

吳瓊華指出,消防栓為搶救火災的重要設備,悠關救災成敗,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車輛不得在消防栓之前停車,否則警察可依法開單告發。消防栓旁都會豎立一支告示牌,讓打火弟兄在救災時能很快找到消防栓,這些設施均由自來水公司負責興建。

她說,造成警民爭執的這支消防栓告示牌,位於烏日區九德里長春街317巷口,不但整支已經搖搖晃晃,隨時可能傾倒,且圓鐵牌被撞得變型,如果沒有特別注意,根本看不出是支告示牌。先前在這個路口原本有個消防栓,後來移到約5公尺遠的地方,埋在路面下。由於告示牌未跟著移動,因此每當民眾在告示牌旁停車,警察就來開單,民眾指說消防栓已經遷移,而警察則強調依法執行公務,雙方常在現場發生爭執。

吳瓊華到現場查看後,立即連絡自來水公司及烏日消防小隊共同處理;水公司很快向吳議員回報說,他們將派員到現場會勘,如果查證屬實,會儘快把消防栓告示牌移除,防止再有警民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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