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連續性侵「情堪憫恕」不用關?!一名許姓男子因對女網友連續性侵兩次,而被控告強制性交,但沒想到一審、二審法院竟然都認為「情堪憫恕」不僅減刑,還給與緩刑5年不用坐牢,因此被痛批「恐龍判決」!
根據了解,許男所犯下的是最輕本刑3年以上的強制性交罪,但一審法院卻認為男子是因一時衝動才性侵,並非是「習於性侵女性的登徒浪子」,而且已經以10萬元與被害女子達成和解,因此予以減刑僅判決1年半有期徒刑。
不過沒想到,全案經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竟然也認同一審法院的見解,而且還加碼給與緩刑5年,讓許男全身而退逃過牢獄之災;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