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36歲劉男涉嫌在5月27日凌晨1時許,以便利商店騎樓設置的公用電話,撥打110報警,並向接聽電話的警員聲稱「你好,我要殺人了」、「我叫馬英九」等語,隨即掛上電話後逃逸。
台中市警方為預防凶殺事故發生,緊急派員前往公用電話設置地點附近巡邏、查訪。警方經調閱監視器後,循線逮捕劉男。
劉男警訊時辯稱,因為有人要毆打他,才撥打110報案,但對於聲稱「要殺人」等情節都辯稱忘記了。
檢察官認為,劉男以公用電話報案表示自己要殺人,警方接到報案後必會認真看待,並派員至公用電話地點附近查訪、巡邏,以防止意外發生,這是一般人極易體察的常識,劉男自不可能推諉不知,依恐嚇公眾罪嫌將劉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