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6款1.發生變動日期:103/09/012.法人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胡謹隆:陸軍官校專科班第五期、淡江大學公共行政系、榮民總醫院人事室專員、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處專員、科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待補5.異動原因:接獲法人董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書函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2/06/28~105/06/27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