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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控:公告本公司102年度現金股利及盈餘轉增資股票發放暨上市日期。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9.01 00:00
一、本公司於民國103年06月06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102年度可分派盈餘中提撥普通股股東紅利新臺幣7,987,008,000元撥充資本,發行普通股新股798,700,8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3年07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665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民國103年8月29日經授商字第1030118050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依證券交易法第34條第1項規定,將股票發放相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8,040,596,391股(含截至除權基準日103.08.25止員工認股權憑證持有人申請轉換但未辦理變更登記之普通股1,892,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共計新臺幣80,405,963,910元。(二)本次增資上市普通股股票:798,700,8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共計新臺幣7,987,008,000元。(三)增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份:8,839,297,191股(含截至除權基準日103.08.25止員工認股權憑證持有人申請轉換但未辦理變更登記之普通股1,892,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共計新臺幣88,392,971,910元。(四)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五)股票簽證機構:本次採無實體發行不須簽證。(六)股務代理機構:台新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1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三、本次增資之普通股股票訂於民國103年9月5日(星期五)起發放並於同日上市買賣,普通股現金股利及丁種特別股現金股利亦同日發放。四、前項增資股票,一律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並採劃撥配股之方式處理,將於發放當日直接撥入 貴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內,請逕洽該證券商登錄存摺。現金股利以匯款方式或「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掛號郵寄各股東,匯費及郵資由股東支付,現金股利不足抵扣匯費或郵資時,則請股東洽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銀行股務代理部領取。五、除另行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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