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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越:補充公告晶越微波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稱: 晶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全面換發股票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9.01 00:00
依據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決議,改制更名變更公司名稱為『晶越微波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本項變更登記業奉台北市政府103年7月14日府產業商字第10385452710 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茲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之相關規定就全面換發股票事宜擬具本計劃,並於103年7月22日經證櫃審字第1030019471號函核備在案。計劃書內容:一、本次全面換發作業應換發之股票為自本公司已發行股票日起至民國103年(含)止歷年已發行之股票共計46,180,040股(含私募8,3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計461,800,400元整。二、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無實體普通股股票。三、本次因更名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原股票相同。四、股票登錄機構: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五、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公司 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電話:02-25635711。六、股票換發日程:(一)換發新股票基準日:民國103年9月1日。(二)停止股票過戶期間:自103年8月28日起至103年9月6日止停止股票轉讓登記,於此段時間舊股票仍照常買賣交割。(三)全面換發新股票日期:自民國103年9月9日起開始接受全面換發新股票手續,新股票並於民國103年9月9日上興櫃買賣。(四)舊股票停止買賣日期:自民國103年8月28日起至103年9月6日止舊股票停止買賣。七、換領新股票之程式及手續:(一)送存集保帳戶者:換發之新股票於上興櫃日劃撥至股東之集保帳戶,請持集保存摺至各證券商處登摺。(二)持有現股者:將下列檔案備妥,以親自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至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並於103年9月9日以新股上興櫃買賣。備妥檔案:1.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者:全部持有舊股票、原留印鑑、集保存摺封面影本、671存券轉帳申請書、673持股明細調整申請書。2.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者:全部持有舊股票、過戶轉讓申請書、完稅稅單、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股東印鑑卡、原留印鑑、集保存摺封面影本、671存券轉帳申請書、673持股明細調整申請書。八、注意事項:(一)實際持有股數以換發基準日為準。(二)本公司自97年8月22日起全面無實體發行,股東若尚未申請辦理登記集保帳戶者,將俟股東提供開立之集保帳戶予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俾將其股票交付至其帳戶。九、本公司全面換發有價證券計劃書內容作業事項,經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於規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並通函各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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