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驚!早餐店「烏龍麵」違摻雙氧水 吃多恐頭痛嘔吐

NOWnews/ 2014.09.01 00:00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早餐、宵夜,有習慣到早餐店或豆漿店覓食充飢的消費者當心!台北市衛生局今(1)天公布7月份針對早餐店、餐飲店、饅頭店等市售麵食製品專案抽驗結果,發現松山區宜家美漢堡店的「烏龍麵」竟違摻雙氧水「過氧化氫」;龍江路世界豆漿店的手工饅頭也標示不符,明明加了甜味劑,卻標榜「絕不添加人工甘味」。

台北市衛生局7月份針對市場、超市、早餐店、餐飲店、饅頭店等處,抽驗防腐劑、過氧化氫、甜味劑、硼砂等項目,86件中有1件品質檢驗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1.2%;另有2件標示檢查不符合規定,不符合率22.2%。

品質檢驗不合格的,是松山區宜家美漢堡店的「烏龍麵」,被檢出俗稱雙氧水的「過氧化氫(H2O2)」,來源廠商為新北市土城區吉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衛生局已通知販售商及進貨端業者立即下架,並可處製造業者或責任廠商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邱秀儀表示,過氧化氫可做為食品殺菌劑,具有漂白、防腐效果等用途,但依法只可以使用於魚肉煉製品、除麵粉及其製品以外的其他食品,食用多了可能會引起頭痛、嘔吐等症狀,且過氧化氫具有較強烈氧化力,可造成皮膚、眼睛及腸胃道的腐蝕性傷害。

標示不符合規定部分,中山區美爾堡小吃店的「鐵板麵」外包裝原料標示的「鹼粉」未依公告的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的中文品名正確標示;來源廠商為新北市巧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龍江路世界豆漿店的「日香堂手工饅頭」則檢出甜味劑醋磺內酯鉀0.1g/kg,但外包裝卻標示「絕不添加人工甘味」字樣,來源廠商為苗栗縣日香堂食品,涉有標示不實。

邱秀儀表示,未正確標示,依法可處分責任廠商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標示不實,若經查證屬實,罰的更重,可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且針對違規產品,得令其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

衛生局提醒,由於過氧化氫溶於水,故可將麵類製品藉由加水蒸煮,並將水換掉,或烹煮時不加蓋,使過氧化氫隨水蒸氣揮發,減少殘留。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