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報導,中國大陸第12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0次會議8月31日表決通過關於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智慧財產權法院的決定。
決定表示,智慧財產權法院管轄有關專利、植物新品種、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等專業技術性較強的第一審智慧財產權民事和行政案件。
香港星島日報表示,這代表大陸在保護智慧財產權的道路上,再次邁出實質性步伐。
報導引述北京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劉春田表示,大陸智慧財產權案件審理目前主要有三個問題,一是智慧財產權案件審判尺度不統一,二是智慧財產權授權和確權案件久拖不決和循環訴訟,三是高端技術領域的智慧財產權案件直接決定了大陸智慧財產權領域的司法水準和國際形象。
他說,未來可以這三個法院為基礎,跨省管轄輻射周邊地區,為將來設立最高司法水準的智慧財產權上訴法院打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