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今年3月11日下午,李世豪駕駛BMW汽車行經北市永吉路巷內,美籍英語老師麥可沒走行人穿越道橫越馬路,李男緊急煞車差點撞到人,麥可認為李男不該在巷內高速行駛,憤以肉身擋車抗議。最後造成麥可雙腳膝蓋、 小腿多處擦挫傷,具狀控告李男傷害。
法官勘驗監視器,認定李男明知車前有人,繼續前進可能致人傷亡,卻仍執意前進,有傷害犯意,判有罪。
判決指出,今年3月11日下午,李世豪駕駛BMW汽車行經北市永吉路巷內,美籍英語老師麥可沒走行人穿越道橫越馬路,李男緊急煞車差點撞到人,麥可認為李男不該在巷內高速行駛,憤以肉身擋車抗議。最後造成麥可雙腳膝蓋、 小腿多處擦挫傷,具狀控告李男傷害。
法官勘驗監視器,認定李男明知車前有人,繼續前進可能致人傷亡,卻仍執意前進,有傷害犯意,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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