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3/08/282.發生緣由:本公司一0三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重大決議事項(1)通過本公司『新埔廠』處分案。(2)通過本公司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3.因應措施:(1)本公司『新埔廠』處分案由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會依規定辦理後續作業及合約簽訂事宜。(2)本公司擬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股票公開發行。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