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08/292.公司名稱:樺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於103/07/30申報之6月關係人交易8.因應措施:原始:緯創6月-本年累計應收款金額 占本年度合併報表累計該科目百分比 76,923 9.74更正:緯創6月-本年累計應收款金額 占本年度合併報表累計該科目百分比 109,483 13.87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