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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立捷:調整本公司一○三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之發行股數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8.28 00:00
壹、本公司原於民國103年04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24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2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06月04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1319號函核准發行在案。后經103年08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調整現金增資發行股數為9,130,403股,本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08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34512號函核准發行在案。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華立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1.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3.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4.CC01060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5.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6.E701010通信工程業7.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8.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9.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10.F401010國際貿易業11.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南路2號。四、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九人、監察人二~三人,任期均各為三年,連選得連任。目前有董事9席,監察人3席,任期至民國106年6月25日止。六、訂定章程日:本公司章程訂定於民國九十年一月十二日,最後一次(第十一次)修正訂於訂於民國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 章程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次發行。已發行股份總額新台幣440,703,970元,分為44,070,397股,每股票面金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八、調整後之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現金增資91,304,030元,發行新股9,130,403股,每股面額10元,以每股20元價格發行。2、配合調整發行股數,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調整後保留發行股數15%(計1,369,56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3、配合調整發行股數,除前項外其餘85%(計7,760,843股)則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 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每仟股可認176.10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成整股,其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原發行價格認足之。4、原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分,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之。5、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己發行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後預計實收資本總額532,008,000元整分為53,200,8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增資計劃:充實營運資金。十一、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十二、股款代收暨存儲機構:1、代收股款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竹塹分行。2、專戶存儲價款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光復分行。十三、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1、原股東及員工之股款繳納期間股款繳納日期:自103年07月11日起至103年08月11日止。2、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股款繳納日期:自103年08月12日起至103年08月14日止。3、現金增資基準日:103年09月01日。十四、更正發行新股之決議:本公司103年08月13日董事會決議。參、認股基準日及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期間:本公司103年06月11日董事會決議103年07月05日為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3年07月01日至103年07月05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於103年06月30日下午4:30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俾具認股之權利。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肆、有價證券之發放: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將採無實體方式發放,並洽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增資股票發放日期將另行公告。伍、公開說明書:透過網路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陸、本公司最近三年度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柒、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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