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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媒合停看聽 幸福免爭議

中央社/ 2014.08.28 00:00
(中央社記者蘇若嫻、黃意涵台北28日電)台北市法務局主任消保官陳信誠今天表示,今年至7月底已接獲20件有關婚姻媒合業的消費申訴,提醒消費者謹慎。

為保障單身適婚男女的消費權益,今年由台北市民政局及法務局消保官針對婚姻顧問、單身聯誼、生活顧問等名義經營婚姻媒合的公司、協會或網路交友平台等10家業者,進行相關查核,並於今天召開記者會說明。

陳信誠指出,今年接獲的消費申訴,內容包括未給予定型化契約審閱期間、排約次數不足、排約對象的條件不符及不予退費等爭議。

他提醒,參加婚姻媒合活動時,簽約前應秉持「停、看、聽」原則。「停」是於審閱期內詳細審閱,勿立即簽約;「看」即注意契約內容有無「3要」,分別是要有會員名冊及資格審查機制、要有收費標準及雙方平等權利義務規範、要有退費條款;「聽」則是多探聽比較業者口碑,注意業者是否詳實說明會員的權利義務內容。

此外,民政局也呼籲消費者多看、多詢問、多比較,勿貿然刷卡簽約,且參加會員或活動前,應瞭解業者有無明確書面契約,詢問收費方式、服務項目及退費事宜等,避免事後爭議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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