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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達國際:立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8.28 00:00
一、 本公司於103年6月13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民國102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8,890,400元轉作增資,發行新股889,040股,及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16,851,137元,其發行股數以股東會前一日日均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為計算基礎計算之,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以現金發放(16,851,123元以股票發放638,542股,14元以現金發放)。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7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8929號函通知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1、公司名稱:立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所營事業:(一) F113030 精緻儀器批發業(二) 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三) 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四)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五) 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六) 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七) F401010 國際貿易業(八) 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九)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十) CC0110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十一)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3、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600,000,000元,分為60,000,000股;已發行44,452,000股,新台幣444,520,000元;已完成變更登記44,452,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4、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80號12樓。5、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3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6、公告方式: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7、訂定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訂定章程日期:99年2月10日,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103年6月13日。8、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後:(一)、自民國102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8,890,400元轉作增資,發行新股889,040股,及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16,851,137元,其發行股數以股東會前一日日均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為計算基礎計算之,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以現金發放(16,851,123元以股票發放638,542股,14元以現金發放)。無償配發予原股東之股份,按配股基準日原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每壹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20.495181股,配發不滿一股之畸零數得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之次日起五日內自行併湊,並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數之登記,逾期放棄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金額,按面額折發現金(計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9、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59,795,820元整,分為45,979,582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10、增資計劃用途:強化資本結構。11、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發放,屆時另行公告。 三、現金股利按配息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每股配發約新台幣1.53713864元。擬訂於103年10月15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匯款或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四、普通股發行新股暨配息配股基準日:本公司訂於103年09月19日為普通股發行新股暨配息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3年09月15日起至103年09月1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103年9月14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務請於9月12日下午五時前親洽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過戶者以103年9月1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五、本公司最近兩年度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已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ov.twse.com.tw)請股東自行上網查詢。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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