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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結陸客一條龍亂象 「入境前收費」新制 10月起實施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趙曉慧 台北 2014.08.27 00:00
為了改善陸客團體來台旅遊的「一條龍」亂象,行政院長江宜樺指示,2個月內修改大陸人士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建立優質團「入境前先收費、後服務」的機制,避免台灣旅行社被拖欠費用,並讓參加優質團的團客可優先取得入台證來台觀光。

交通部觀光局副局長張錫聰則說,「優質團先收費後服務」是台灣接待陸客團的重大變革,且已與對岸協商,中國大陸方面原則同意,僅剩細節還要磋商,目前規劃是10月實施。

陸客來台觀光的商機,因旅行社競爭激烈,削價競爭、壓低團費,導致旅遊變成購物的「一條龍」亂象,由購物店主導行程,旅行社在從中透過佣金、人頭費彌補接待成本的不足,旅遊品質大打折扣。

江宜樺今天在聽取「大陸觀光團零團費、一條龍現象處理情形報告」之後,做出「入境前收費」的裁示。

江宜樺要求,交通部與經濟部密切合作,對一條龍模式的資金是否為陸資或港資進行清查,並請經濟部協調交通部、公平交易委員會與財政部共同研議,從源頭加強購物店管理。

江宜樺還說,將請交通部儘速研議大陸組團社與領隊人員的管理措施、控管合格接待社數目等具體執行措施,並請內政部配合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與境管違規大陸領隊人員之相關管理措施。

此外,江宜樺並請交通部邀集金管會銀行局、移民署、旅行公會,研議「優質團先收費後服務」,明定旅行業者申請優質團時須檢附匯款證明,以保障旅行業者之權益。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補充,目前政府掌握到陸客常去的購物店有200多家,財政部國稅局不定期加強查核,從2013年1月到今年7月,查獲補報及違章案件有4,000多件,補稅及罰款高達8億8,000多萬元。

孫立群並表示,大陸觀光團來台觀光所創造出的本地就業機會與觀光收入,包含旅館住宿、餐費、交通費等,都是屬國人直接受益,應正面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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