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0款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NA2.函請補正期限:NA3.補正內容:修正本公司102年度股東會年報第32頁、第33頁、第219頁、第222頁4.因應措施:年報資料修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