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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銀行:公告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第一期次順位金融債券甲券核准上櫃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8.26 00:00
依 據:金管銀控字第10300180640號及證櫃債字第10300233801號公告事項:發行公司名稱: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債券名稱: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第一期次順位金融債券甲券(一) 代碼:G10819(二) 簡稱:03元大銀1A(三) 發行日期:103/9/4(四) 到期日期:110/9/4(五) 期限:7年(六) 債券形式:採無實體發行(七) 發行總額:新臺幣壹拾陸億元整(八) 票面利率:固定利率1.8%(九) 面額種類:新臺幣1,000萬元(十) 發行價格(百元價):新臺幣100元整(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十一) 計付息方式:每年單利計、付息一次(十二) 還本方式:到期一次還本(十三) 擔保機構:無附件: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第一期次順位金融債券發行要點元大商業銀行(以下簡稱「本行」)經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6月27日金管銀控字第10300180640號函核准辦理發行次順位金融債券,發行要點如下:一、債券名稱:元大商業銀行103年度第一期次順位金融債券(以下簡稱「本債 券」)。二、債券評等:本債券發行時信用評等等級為中華信評twA。三、債權順位及風險:本債券持有人之受償順位,次於(一)本行所有存款人及 (二)其他一般債權人,僅優於本行股東之剩餘財產分派權,惟本行發生經 主管機關派員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清算時,債券持有人之清償順位與本 行普通股股東相同;另本債券非存款,不受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存款保險之 保障。四、發行總額:本債券發行總額為新臺幣陸拾參億元整。依發行條件之不同分 為甲券及乙券兩種。甲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壹拾陸億元整、乙券發行金額 新臺幣肆拾柒億元整。五、票面金額:本債券每張面額為新臺幣壹仟萬元,按面額十足發售。六、發行期間:本債券之甲券發行期限為七年、乙券發行期限為十年,各發行 期間如下: 甲券:自中華民國103年9月4日發行,110年9月4日到期,發行期限為七 年,到期一次還本。 乙券:自中華民國103年9月4日發行,113年9月4日到期,發行期限為十 年,到期一次還本。七、票面利率:甲券為固定年利率一‧八 %,乙券為固定年利率二%。八、計付息方式: 本債券各券自發行日起每年依票面固定利率採單利計息,每年付息一次。 計息基礎依實際天數除以實際天數(act /act)計算。 付息金額以每張債券面額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逾還本付息日 領取本息者,不另計付遲延利息。九、代扣所得稅:本行於核付本債券利息時,依稅法規定代為扣繳所得稅。十、還本付息日為非營業日之處理:本債券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 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營業日給付本息,不另計付遲延利息。十一、金融債券形式:本債券採無實體發行,並洽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登錄。十二、提前清償及處理程式:本債券之承購人或債券持有人不得要求提前償 還,並應放棄行使抵銷權。本行如進行清算程式或宣告破產,自清算程式 開始日或宣告破產之日起,本債券將停止計息。十三、本債券辦理轉讓、繼承、贈與及其他帳簿劃撥等相關作業,悉依台灣集 中保管結算所相關規定辦理,相關費用由申請人自行負擔。十四、還本付息機構:本債券由本行營業部辦理還本付息事宜,並依台灣集中 保管結算所提供之債券所有人名冊資料,辦理本息款項劃撥作業,由還本付 息代理機構依法代為扣繳所得稅及製作扣繳憑單,寄發債券所有人。十五、保證或擔保情形:本債券係為無擔保債券,本行或其關係企業並無提供 保證或擔保品,以增進本債券持有人之受償順位。十六、金融債券本息逾期未領之處理:本債券之本金及利息,自開始付款之日 起,本金逾十五年、利息逾五年而未兌領者,本行將不再兌付。十七、本要點未規定事項,悉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頒「銀行發行金融債券 辦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十八、通告方式:有關本債券應通知本債券持有人之事項,得以公告方式為 之。 中華民國10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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