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燈會 走春 賞櫻

中秋烤肉用卡式爐 小心氣爆

中央商情網/ 2014.08.26 00:00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14年8月26日電)中秋烤肉,安全最重要。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公布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的10件卡式爐與10件瓦斯罐,結果3件卡式爐,有起火或氣爆之虞。

消基會與標檢局今年3月至5月間到大賣場、百貨商行及網路等通路購買10件卡式爐及10件瓦斯罐,依據國家標準進行檢測,結果發現10件瓦斯罐樣品品質及標示檢查項目均符合規定。

但是卡式爐中有3件品質不符規定。包含2件構造檢查不合格,分別為「火鳥(155g/h/ FBK-7000),「構造檢查」的「容器誤裝防止試驗」不符合國家標準,當瓦斯罐用錯誤的位置裝置後,與卡式爐的接合處會產生燃氣洩漏現象,會有起火之虞。

另「9- Jinyu(155g/h/BDZ-155-A)」,則是「構造檢查」不符合,產品設有外接瓦斯桶接頭,可裝入預備容器(瓦斯罐),如果接頭連接瓦斯桶使用,將因使用壓力過高,恐造成瓦斯不完全燃燒及浮火現象,降低卡式爐的熱效率,並溢散出未燃燒的瓦斯,以及產生過量一氧化碳。

消基會說,上述產品的卡式爐,若在一般使用狀態下使用時裝有預備瓦斯罐,將導致瓦斯罐過熱,罐內壓力過高產生氣爆危害。

第三件則是「Gerash Japan(166g/h)」,進行「壓力感知安全裝置」測試時,不符相關跳脫規定;恐造成瓦斯罐內部壓力上升,可能發生氣爆。

消基會表示,上述3件,有2件標示與規定不符,且未依規定完成檢驗程序,Gerash Japan(166g/h)與Jinyu(155g/h/BDZ-155-A),未貼「商品檢驗標識」或查無相關報驗紀錄。

消基會說,若查證逃避檢驗屬實,將依「商品檢驗法」,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且品質檢測不符合,將依「商品檢驗法」,處新台幣25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

另一件火鳥(155g/h/FBK-7000)商品,因已完成檢驗,本次檢測不符合規定,將依商品檢驗相關法規廢止商品型式認可,並依「商品檢驗法」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或改正,倘未於期限內完成回收或改正,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