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躉購費率有利再生電廠

中央商情網/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2014年8月25日電)經濟部今天說,經濟部對再生能源的躉購費率,是以化石燃料發電前4年平均成本計算,這是對再生能源電廠較有利的計價方式。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黃偉哲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台灣發展再生能源,從太陽能到風力都進度落後,讓人質疑政府究竟有沒有構想推動?

他說,民營電廠(IPP)由於聯合調漲行為被公平交易委員會重罰,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仍然為IPP業者調漲收購價格,但對風力發電,台電收購價格卻低於IPP,讓人覺得匪夷所思。

經濟部能源局能源技術組科長陳崇憲表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有躉購費率審定機制,包含開發業者等都能提供意見,作為審定會參考。

他說,根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定,躉購費率由躉購費率委員會考量設置成本、投資成本與每年發電量等訂定。

陳崇憲表示,目前規定是以固定價格躉購20年,讓投資成本明確,且基準是以「前4年」化石燃料發電平均成本計算,而非單一年度成本;單一年度成本波動大,不利投資業者,目前計算方式成本明確,對業者相對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