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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宅蓋太少 弱勢僅2%住得到

自由時報/ 2014.08.25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曹伯晏/台北報導〕薪資停滯、房價高漲,許多人買不起房子,審計部指出,政府為照顧低收入戶,規劃辦理社會及合宜住宅,但供給量遠不及需求量;根據審計部資料,全國經濟或社會弱勢家庭,無自有住宅者共三十九萬四千餘戶,有社會住宅需求者占三十二萬八千餘戶,但現有社會住宅數量為六千八百餘戶,僅是需求量的二.○八%。

審計部「一○二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根據營建署「住宅資訊統計年報」,我國截至一○二年之住宅存量為八三一萬八千餘戶;對比之下,我國社會住宅總量僅占總體住宅量○.○八%,比起鄰近日本的六.一%、韓國的六.五%、香港的三十%,以及新加坡的三%,比例明顯偏低。

未來10年 只能滿足總體需求的8.4%

審計部指出,政府雖規劃在未來十年內補助興建一萬五千戶社會住宅,加計現有及執行中的一萬兩千餘戶,總計可提供兩萬七千餘戶社會住宅,但此數目仍只有總體需求的八.四六%,不論是數量或期程都「難以滿足社會需求」。

除數量遠不及社會需求,部分合宜宅、社會住宅的承購人資格,也和政策預期目標有落差;審計部表示,以板橋浮洲合宜住宅的申購條件為例,其最低自備款需達九十萬元,對於全國可支配所得第三分位組的家庭而言,需累計超過九年的平均儲蓄才能負擔,更遑論全國第一、第二分位組(所得更低)之家庭。

審計部強調,政府應研議推動都市更新,或推動民間興辦社會住宅,換取增額容積的機制,以提升民間興辦動能,提高社會住宅供給量,滿足弱勢民眾居住需求;對於相關法規制定、執行未盡妥善之處,應研謀改善,確保中低收入、受薪階級及有租屋需求之民眾獲得妥適照顧,實現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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