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閃燈超車 他逼車亮假槍

自由時報/
11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前天凌晨,31歲張姓男子開車行經福高苑裡往通霄北上路段,因不滿後方駕駛貨車的41歲林男對他打閃燈超車,竟逼車並亮出玩具手槍。國道警方依林男提供的行車紀錄器找到張男,訊後昨依妨害自由罪嫌送辦。

國道警方調查,本案發生在23日凌晨零時許,林男當時見張男亮槍後,急忙把車速降低,但張男仍持續逼車。雙方在福高苑裡、通霄間約7、8公里長的路段糾纏近6分鐘,直到張男開車下通霄交流道才結束這場驚魂記。

打閃燈警示 被當挑釁

國道警方接獲報案後找到張男,並在苗栗縣通霄鎮的張男住處查獲他亮出來嚇人的玩具手槍。張男供稱,後方的林男打閃燈超車,他以為林男故意挑釁,一時氣憤才亮出玩具槍並逼車洩憤。他還說,平日愛玩生存遊戲,車上才會放置玩具槍。

林男則說,張男當時佔據中線車道,且速度較慢,自己打閃燈只是提醒張男,沒有故意挑釁意圖。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警察大隊長劉正吉說,雖然張男所持只是玩具槍,仍會將玩具槍送刑事局鑑定是否有殺傷力。

他還說,國道車輛都是高速行駛,加上夜間能見度較低,隨意逼車容易影響其他駕駛安全,情節嚴重者可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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