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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顯耀洩密案 調局轟陸委會:抓賊還先通知

自由時報/ 2014.08.24 00:00
「人跑光了,要怎麼查?」

〔自由時報記者吳昇儒、羅添斌、項程鎮、陳慰慈/台北報導〕陸委會前特任副主委張顯耀由涉及國安改成洩密案,對於陸委會大動作宣告張涉及洩密請調查局偵辦,調查局高層怒批陸委會:「抓賊還先通知,人跑光了,要怎麼查?」

王郁琦:從來沒有說「共諜」

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昨晚則指出,陸委會一開始就以張顯耀有「工作疑點」、「涉嫌洩密」等說法,從來沒有說「共諜」這個字眼。

陸委會高層官員則推給調查局,指「共諜案這個字眼,不是我們說的」,王郁琦主委當初接獲檢舉資訊指出 ,有「資訊疑似外洩」,調查局後來拿出部分疑似洩漏的內容,請陸委會協助判定機密等級,至於資訊交付給誰、如何交付出去的,「調查局不會告訴我們,這是調查局在辦案」。

他強調,全案已移送調查局,「全案由調查局處理」。

外界認為,調查局為了搶功,打亂偵辦步驟,迅速拉高層級,將案件送交高檢署。但調查局宣稱,只是按照原本的偵查步驟,先前偵辦國安或洩密案都會與高檢署檢察官討論案情,也表示因為負責該案的是國家安全維護處人員,常與高檢署聯繫,才會先找該單位諮詢。

資深調查人員憤怒地說,陸委會在媒體面前將張顯耀涉及國安或洩密罪公開,而且還指名交由調查局偵辦,形同通知涉案人提前滅證或是離台,造成困擾,影響案件偵辦。

調查局擬定兩套偵辦方案

因為張顯耀涉洩密案提前在媒體曝光,調查人員可能改變做法,將由檢舉信中提及的國安問題及陸委會提供的資料,追查案件洩漏管道,再與陸委會交叉比對,但仍不排除再以通訊監察等方式調查,兩套方案交叉使用,預料近日內有所突破。

據指出,調查局偵辦國安或洩密案件,必須先掌握相關情資並與檢察官討論適用法條,再聲請通訊監察,待時機成熟,迅速清查或約談周邊相關人士查證,若屬於國安層級案件交由高檢署指揮偵辦,若是洩密案件則改由地檢署指揮。

相關人士說,先前偵辦陳筑藩、王仁炳、羅賢哲等黨政軍高層涉共諜案及洩密案也是依循此模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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