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在民國93年就針對超輕型載具訂定管理辦法,並協助超輕玩家在合法空域安全飛行,至今已劃定7處專供超輕用的空域。
民航局也依民航法對違規超輕訂罰則,罰款新台幣6萬元到30萬元,不過,違規飛行仍時有所聞,形成飛安隱憂。
民航局估計,現在台灣的超輕載具約有150多架,但有登記並在合法空域飛行的才30多架,這幾年發生的超輕意外事故,都是違規飛行。
民航局坦言,取締違規超輕並不容易,現在除民航局派人到可能違規飛行地點等候,現場開罰單外,也協調各縣市警力支援,幫忙拍照蒐證,但民航局的人力與警方的警力都有限。
取締違規超輕還有1個困難是,當接獲通報非超輕空域出現超輕,當民航局人員或警方趕到現場時,超輕早已飛走,另超輕機身並無編號,如果無法清晰拍到超輕駕駛的面貌,也難再追查。
民航局劃設的7處超輕空域,在苗栗、花東、高雄、屏東及澎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