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快特:(更正)公告本公司更名為快特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稱:快特電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8.22 00:00
一、依據本公司民國103年5月2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更名案,並經經濟部於103年7月28日以經授商字第1030114836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原名「快特電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快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361」。二、本次全面換發股份之總額、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一)、應換發有價證券股份總額至目前為止合計74,497,658股(含私募股票7,701,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744,976,580元。(二)、依全面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換發,換發比率為100%。(三)、本次更名後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含私募股票7,701,000股),相關作業配合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之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作業辦理。三、更名換發股票日程:(一)、全面換發股票基準日:103年8月27日。(二)、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3年8月22日。(三)、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3年8月23日至103年9月14日止。(四)、新股票開始買賣日期暨舊股票終止買賣日期:103年9月15日。自新股票開始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五)、更名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四、換發程式及手續:(一)、舊股票已辦妥過戶手續者: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二)、舊股票買進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證券交易稅單)、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辦理過戶手續,再予以換發。並依前款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三)、舊股票已存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份,逕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開始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股東無須辦理任何手續。(四)、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除依前述方式辦理外,並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郵件地址: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收件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五)、換發地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五、 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