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預告修正「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辦法」。
金管會開放,未來台灣地區保險業可以與大陸保險業,或台灣保險業在大陸設立分公司、子公司及參股投資的保險公司、外商保險公司在大陸的分支機構,從事辦理各項保險業務理賠服務。
也就是說,如果大陸觀光客來台發生意外,在大陸投保,台灣業者可以代為確定損失、墊付、協助保戶代為申請、取得公務機關或醫療院所簽發的保險理賠有關文件。
至於台灣人到大陸觀光,若發生意外,據金管會所知,大陸對其他外國企業並沒有代墊的限制規定,也就是台灣與大陸之間的雙向理賠即將開通。
金管會官員表示,不過代為墊付必須保險公司要有契約關係,所以保險業若想要與大陸公司雙向理賠合作,業者必須要向金管會申請之後,雙方才可以簽訂契約。
金管會表示,修正辦法可望在9月初通過實施,屆時業者就可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