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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式戶口名簿 陳文科抨擊勞民傷財

台灣好新聞/ 2014.08.20 00:00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全市37區戶政事務所今年2月推出新式戶口名簿,原設想便民、省錢省紙,又可取代戶籍謄本,但因新版戶口名簿不能書寫刪畫,遇有異動就得重印,造成多花錢又浪費紙張,市議員陳文科20日抨擊這項新措施根本就是假便民真搶錢。他要求市府應建議中央調降規費至20元,或比照戶籍謄本只收15元。民政局長陳宗彥則表示,這是內政部全國統一規定,他會向內政部反應改善。

市議員陳文科表示,舊版戶口名簿是採手寫,有異動只要申請更正加蓋戶政所小章即可,不收規費;新版只要變更任何登記,就要重新繕打、列印再換領,每次除了要繳納規費30元外,國民身分證亦要跟著同時換領,又要加繳50元的換領費,因此,民眾只要遇有更名、結婚及遷戶籍讀書等情事,一家3口每次均要花240元。

陳文科指出,政府推動新戶口名簿,嘴巴說是「省錢省紙與便民」,結果,擾民、搶錢還「增碳」浪費紙張,因為,戶政所於新制實施後核發的戶籍謄本數量「未減反增」,以原南市6區統計來看,今年每月仍比去年多出1千7百多件,而戶口名簿卻增加了2點8倍、4千多件,以花費來計算,戶籍謄本支出仍比過去多,而每區、每月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則驟然增加百萬元,1年下來台南市民等於多花了上千萬元。

陳文科說,個資法上路後,戶政所核發戶籍資料當然要更謹慎,但是,千萬不能拿雞毛當令箭,曾有市民持法院註明:「應於5日內補正某人最新戶籍謄本」之函件申請戶籍謄本,但遭承辦人員以「逾期」為由拒絕;公務員應該知道該函件係法院通知當事人應限期辦理補正事項,戶政所並非法院之執行單位,戶政人員為何越權管了法院的事,類此情形應予督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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