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完成對原產於中國大陸的熱敏電腦直接感光數位版材,課徵反傾銷稅暨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最後認定,經關稅稅率委員會議做出最後決定。
結果認定除愛克發(無錫)印版有限公司、富士膠片印版有限公司、富士膠片印版(中國)有限公司、柯達(中國)圖文影像有限公司、成都星科印刷器材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無傾銷。
其他涉案廠商仍有傾銷事實,有可能遭課徵18.7%的反傾銷稅,樂凱華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有可能遭課1.57%的反傾銷稅率。
財政部關務署指出,後續調查部分由財政部函請經濟部就傾銷是否損害台灣產業完成最後調查認定,並評估此案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影響。
經濟部應於接獲財政部通知翌日起40天內,作成最後調查認定,並通知財政部。經最後調查認定有損害台灣產業者,財政部會在接獲經濟部通知翌日起10天內,提交關稅稅率委員會審議是否課徵反傾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