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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之爭/為長久生態 官府原民應合作

自由時報/ 2014.08.17 00:00
市價不菲 政府與原民常引發爭奪

〔自由時報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近年在台灣禁伐政策下,倒塌的神木成為珍貴樹材的重要來源,市價不菲,卻也引發政府與原住民相互爭奪之戰。對此,農委會林務局及環保團體都認為,應從生態角度著手,合作創造共利,才是解決之道。

倒塌神木視倒下位置有不同處置

林務局副局長楊宏志表示,倒塌神木須看位在何種區位,如自然保護區就不該移動,但若是位在營林區、景觀區等,依法是可運用木材,且珍貴木材是國人資產,透過林務局販賣,所得收入將直接納入國庫,若交由原住民部落是數百人之利,納入國庫則可兩千三百萬人共享。

知名生態專家、台灣生態旅遊協會常務理事楊秋霖認為,從生態立場,台灣近年災害日益嚴重,颱風挾帶的雨量已是過去二、三倍,導致山區倒塌枯木常隨溪流沖刷而下,恐直接衝擊下游水庫、橋梁等,造成大災難,留在當地也容易恐成為森林火災的燃材。

根據美國研究,森林中可留下約一成五的倒木,超過部分則建議可適當移出,「不容易腐爛的檜木、牛樟、櫸木等,價值高昂,又怕遭山老鼠盜採,應該要交給政府保管」。

「山林經營沒有社區參與,註定失敗命運。」楊秋霖強調,其實原住民跟政府乃至學校應合作共創雙贏、三贏,例如屏東社頂自然公園,就是由屏東科技大學與在地的社頂部落結合,透過訓練讓部落認同在地環境,甚至化身生態導遊,教導遊客親近大自然,感覺爭奪倒塌枯木都是枝微末節的事,應該從長遠角度觀看。

台大與原民都沒錯 所看標的不同

楊宏志也點出台大及原住民彼此的盲點,他認為雙方都沒錯,只是所看的「標的」不同。森林法談的是樹木,原住民基本法講的是人權,不同的法令中間有模糊地帶,有待未來修法使其完備,林務局都尊重,將來任何林班地產物,都會跟原住民合作,避免爭端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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