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教中心提六點聲明
駐美代表處提出的聲明還包括:可否未獲同意,即先周知各方?事前廣徵僑意,才有「民意」基礎;就是行政中立,才問僑界意見;若是思想審查,即不必多費周章;僑界原本和諧,切不容外來破壞。
這份聲明雖以僑教中心名義發出,但外交官員表示,是遵循駐美代表沈呂巡的指令。
對於僑界質疑沈呂巡發函徵詢榮譽職的六十三位僑務顧問與委員,是否同意出借僑教中心給黃國昌,被徵詢者缺乏民意基礎,代表處表示,不應否定僑務榮譽職人員對僑教中心事務的貢獻及發言權。僑教中心是僑胞的家,應尊重任何人的言論自由,但並非是一定要到「我」家來演講,才是尊重「你」的言論自由。
代表處表示,這件事涉及原則問題及今後各地僑教中心的運作準則,不是小事,如果六十三位僑務榮譽職人員的僑意基礎不夠,歡迎任何大華府地區僑胞提供意見。
黃國昌案 還「請示國內相關機構」
根據代表處發給僑務顧問和委員的問卷,僑教中心說,有僑團申請在二十三日舉辦題為「台灣民主的困境與展望」演講會,演講者是「太陽花學運」領導人士之一。僑教中心認為申請案特殊,「請示國內相關機構」,但在未獲答覆前,主辦僑團已自行發送邀請函,通知將於僑教中心舉辦「太陽花學運戰神」演講。
代表處表示,僑教中心當初成立的宗旨,不涉及任何特定色彩的政治活動。雖海外國人的言論自由,應予保障,但這也適用於不同意見人士,黃國昌的活動是公開性質,他們顧慮場面會失控。華府不同立場的僑領得知後,也向僑教中心反映,擔心此事可能破壞僑社和諧。
代表處指出,僑教中心就此事和申請單位聯絡時,竟被告知僑教中心若拒借場地,將召開記者會。僑教中心因此決定訴諸公議,要求僑務顧問和委員表達支持或反對出借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