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公布的起訴書指出,40多歲的于男今年3月31日上午7時許,在台北火車站的月台上等火車時,對身旁也在等火車的賴姓女大生辱罵「臉這麼大,口罩都遮不住」、「笑死人」等語。
女方以為于男認錯人並遠離于男,不料女大生搭上火車後,于男也跟著一起上車,火車行進期間,于男突然站起身打開大罐的發酵乳飲料,並朝女方頭部澆淋,女方當場嚇到並跑到車廂前方找約好坐同列車的親人,透過列車長向警方報案。
檢警偵辦期間,于男說,賴女長得很像他的鄰居,認錯人了,飲料則是不小心灑到女方。
檢方認定以常理,若要開啟飲料應坐著開比較隱當,于男卻是站起來開啟飲料,後來淋到斜前方的被害人,不符合常理,因此,認定于男涉犯公然侮辱罪嫌明確,予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