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情女教師戴上口罩、墨鏡及遮陽帽,在羅淑蕾陪同下出席記者會。北市教師職業工會海院分會會長劉釗指出,海院為獲得教育部私校專任教師補助款才聘任該名女教師,評鑑結束後,竟讓僅有大學學歷的代課教師任教,甚至要求女教師每月匯兩萬多元鐘點費給代課教師。
但該代課教師常上課遲到或缺席,後來教學評鑑不合格,校方藉故不續聘該名教師。
劉釗更指出,海院要求教師使用特定出版社用書,也不准教師因成績差而當掉學生,指示「學生一個也不能少」,否則評鑑將列為丙等,納入資遣對象。他並出示一百多封投訴信函指出,海院教師已多次陳情,但教育部卻要教師自行與校方溝通或訴諸法律途徑,沒有具體作為。
台北海院說,不續聘專案教師的決議,符合程序;學校並沒有強迫教師選購書籍,教師評鑑時也不會因為教師「當」學生而扣分,對於不實指控,學校保留法律追訴權。
羅淑蕾則質疑,校方董事高層與教育部政次陳德華關係良好,否則教育部為何遲遲沒作為?陳德華否認羅淑蕾的指控。校方不得因評鑑需求聘任老師,並於評鑑後就予解聘,已要求技職司與人事處了解,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