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碩:澄清103/08/15媒體報導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1 年前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08/152.公司名稱: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各大媒體報導6.報導內容:華碩投資長辭職7.發生緣由: 本公司以高道德標準自律,員工道德守則規定,員工不得利用職權上獲知訊息,圖利 自己或第三人。本公司投資部門員工因職務執行上產生爭議待釐清,依高道德標準請 辭。然部分報導中提及炒股情事,當屬重大議題,將待司法機關釐清事實,以昭公允。8.因應措施:公佈澄清訊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