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上午在考試院會進行重要業務報告指出,民國81年起,銓敘部為了讓退休擬赴大陸長期居住的公務員,順利申請改領一次退休金,因此擬訂相關注意事項,92年間再度修正,迄今有82名退休公務員,從支領月退休金,改領一次退休金,請領者近9成已超過76歲。
今年5月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李應元、李俊俋等人提出的修法時,認為領用大陸地區護照或大陸地區設有戶籍者,應停止領受給與。
不過,銓敘部認為,考量改領一次退休金制度目前仍有階段性的需要,如果突然刪除現行規定,相關查驗的配套機制也沒有建立,恐怕會立即影響退休人員的權益。
依據相關規定,這些改領一次退休金者,目前計算標準是,原本應領的一次金,扣除已領月退休金,發給餘額,沒有餘額或餘額未達應領一次金的一半,一律發給應領一次退休金的一半。
但銓敘部發現,這樣的制度可能造成改領後的給與,反而優於未前往大陸地區長期居住之領月退休金者的不合理情形,因此建議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將原本規定「一次退休金之半數」,修正為「6個基數」。
銓敘部官員指出,實際算法是本俸2倍為1個基數,「6個基數」大約是半年的月薪,只剩現制可領金額的3、4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