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防災總署? 內政部:現行體系即能運作
中央廣播電台/劉品希
11 年前
高雄發生氣爆事件後,內政部前部長李鴻源曾建議成立國家級的「防災總署」,對此,內政部今天(14日)表示,行之有年的「中央災害防救體系」在緊急重大災害發生時,由行政院結合各單位與地方政府在同一平台立即啟動,已可有效運作,沒有必要另外設立「防災總署」。
高雄日前發生氣爆事件,造成嚴重死傷,內政部前部長李鴻源建議成立類似美國聯邦緊急管理署(FEMA)的「防災總署」。
對此,內政部14日表示,各國行政體系不同,行之有年的「中央災害防救體系」由行政院指揮調度部會與地方政府配合,結合「政策平台」行政院中央災害防救會報、「協調平台」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幕僚單位」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以及「執行單位」消防署,彼此間進行橫向溝通與縱向聯繫,已可有效發揮防、救災功能,並無另外設立「防災總署」的絕對必要。
內政部強調,政府積極推動組織改造,精簡各部會機關,成立「防災總署」恐有疊床架屋的疑慮。消防署災害管理組組長冷家宇說:『(原音)防災總署當然還不清楚它要做到什麼樣的程度,不過就目前的規劃,各個面向,在政府的機關裡面都有負責的單位,所以我們覺得目前沒有很急迫要成立防災總署的必要。』
內政部指出, 目前實施的「災害防救法」是以災害種類指定主管機關,平時由各部會依權責辦理減災、整備工作,災時成立應變中心,動員相關部會進駐,由主管部會首長擔任指揮官。
內政部指出,馬英九總統日前也提到「災害防救法」已有相關規範,關鍵不在實質成立一個名稱叫作災害防救總署的單位,而是能夠有效率地推動災害防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