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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申報義務擬回歸納稅人 你準備好了嗎?

網路地產王/ 2014.08.14 00:00
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財政部賦稅署昨(13)日表示,針對持有4戶以上的多房族,全台已寄發逾60萬份房屋稅輔導函,官員提醒,收到通知書的民眾須在60天內,提出3戶自住房屋的申請,預估明年度全國房屋稅可望增加2億元稅收。

財政部表示,房屋稅條例在今年6月4日修正公布,提高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稅率為1.5%到3.6%;個人所有的住家用房屋同時符合「房屋無出租使用」、「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等三要件者,可按自住使用房屋稅率1.2%課徵房屋稅。

賦稅署官員表示,自上周五(8日)開始,全台的房屋所有權人陸續收到房屋稅輔導函,提醒民眾必須在2個月期限內回覆,以免名下房屋將統統被列為非自住房屋,無法享有減稅的優惠。

依照官方的邏輯,這就是所謂的「囤房稅」,希望藉此提高持有成本,讓多屋的屋主將房屋釋出,一來增加供給以抑制房價,二來又可將房屋資源充分運用避免閒置。

基本上這應該還是宣示作用較大,站在屋主立場,應該不會因為持有稅率的提高,就把房子拿出來賣,畢竟相對比較起來,這還是小成本,只不過是增加屋主的抱怨罷了!其實就網路地產王的角度觀察,他的重點是,”讓屋主自行勾選”。

不知是真湊巧還是真有這樣的原則前提,日前財政部長張盛和信誓旦旦說要推動的房地稅合一,其中有關爭議不斷的”前次購入成本”部分,部長很有信心地認為將採取以納稅人”誠實申報”為主,也就是說,將房地產交易申報實價及舉證成本的責任,全數轉給納稅人,這樣的邏輯,似乎回歸到最早國父孫中山先生對於土地增值漲價歸公時,應由土地所有權人自行申報地價的想法與做法。

國父當時原則是,地主低報時就照價收買,高報時就照價課稅,所以認為民眾在兩者的買賣價格可能產生的後續稅賦負擔的權衡之下,就會自動誠實報稅,這是一個很理想的境界,但是在執行上卻有困難,買賣屋民眾大多採消極態度應對,甚至不少人根本搞不懂該如何申報,所以才會衍生出政府制定的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

而財政部長無獨有偶,又將這個百年觀念搬上檯面,不是部長是否認為現在民智已開,所以可以信任民眾的自行申報。不過財政部在推動自行誠實申報的過程中,仍留下一個伏筆,若是賣方舉不出成本資料,就由財政部設計公式,推算出房地產的交易成本。

這樣做主要是要迴避實價登錄資料的運用,當初立法院在修法增列實價登錄時,曾做成附帶決議,要求再配套措施完成之前,不得將實價登錄的資料做為實價課稅的依據,因此財政部很巧妙的跳過此項,要不就是民眾自行申報,要不就是財政部算個公式給你,完全不會用到實價登錄的數據。

問題是,如果要回到政府提供的公式,去計算取得成本。那麼,不又是另一種型態的土地公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嗎?為何不去正式面對地政三法,就老老實實地將配套措施設計好,這樣就可以運用實價登錄的資料,對民眾才有個交代,才有說服力。

重點是,無論是囤房稅還是房地稅合一,還是實價登錄,顯然政府都將申報的責任回歸到民眾身上,實價登錄目前是由專業的地政士和經紀人代勞,綜所稅大多數都是自行填寫申報,要讓民眾自己將交易資料清楚的申報,想必還要一段不短的時間,才能適應這項新的新義務吧!

【網路地產王 www.vrhous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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