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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看電視 兒打死媽 判18年

自由時報/ 2014.08.14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縣龜山鄉領有中度智能身心障礙手冊的44歲楊姓男子,因為不滿媽媽阻止看電視,竟將媽媽從2樓拖到地下室拳打腳踢,他的兩個妹妹哭喊制止仍無力阻擋,楊母被打到吐血斷氣,桃園地院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楊男18年徒刑,執行完畢後再監護4年。

判決書指出,楊男在去年父親節中午於自家2樓看電視,66歲的媽媽要他別看了,他突然怒火中燒,毆打媽媽臉部,他的兩個妹妹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哭喊哥哥「不要打媽媽!」但楊男不聽勸阻仍繼續痛毆媽媽,楊母爬到2樓大門呼喊救命,被兒子拖到地下室繼續痛打。

居家服務員及同棟樓的鄰長在不久後剛好前往探視,發現楊男的妹妹正在刷洗樓梯間的血跡,詢問後才知道楊男逞凶毆母,兩人衝到地下室查看,發現楊母已無生命跡象,趕緊報警送醫急救,楊母因出血性休克、中樞神經休克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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