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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賽、季後賽 應由聯盟招標

自由時報/ 2014.08.14 00:00
中職下半季轉播權爭議終落幕,聯盟昨天進一步把球隊「交叉授權」概念明文列入規章當中,不過若是為中職長遠發展,未來應比照美、日職棒,將明星賽與季後賽權獨立出來,交由聯盟統一招標,既能拉高價碼,也可為聯盟增加財源。

美職現行方式是大聯盟保留季後賽、明星賽與例行賽每週2場全國直播的轉播權,其餘由球團自行招標,賣給區域性電視台,大聯盟還會限制區域電視台的轉播範圍,避免跨州產生紛爭。

日本職棒則是聯盟保留明星賽與「日本一」總冠軍賽的轉播權,例行賽由各球團獨立授權,總冠軍賽還更進一步規定,聯盟可拿國內權利金之8成,其餘2成歸球團,海外轉播權利金則全歸聯盟。

目前聯盟把季後賽權保留給參與球隊,但在談轉播權會面臨難題,就是沒有球隊敢保證新球季一定能打進季後賽,等確定季後賽門票到手再開始接洽,時間太過緊迫,難以談到較理想的價碼。

由於明星賽與季後賽是職棒球季兩大重頭戲,話題性與收視率都比例行賽高,取得例行賽轉播的電視台,一定不想錯過明星賽與季後賽,若由聯盟統一招標,不只能拉高價碼,電視台也確保有明星賽與季後賽可播,可提早廣告招商,就敢加入競標,不論是獨家或是多頻道轉播,聯盟應能賣到不錯的價錢,四球團再確認權利金拆帳比例,保留部分給聯盟做為經費,也可減輕四隊財務負擔,應是較理想的做法。(記者林三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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