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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廟換證手續繁瑣 彰化研議簡政便民措施

台灣好新聞/ 2014.08.13 00:00
記者張文熹/彰化報導

內政部規定在明年底前,登記有案寺廟必需全面換領寺廟登記證,因手續繁瑣一度發民怨四起,彰化縣政府民政處為化解民怨,特別研議一套「簡政便民」措施,彰化縣政府13日啟動換領寺廟登記證創新服務,彰化縣副縣長林田富頒贈獎牌給9間已主動完成換證的宗教團體。

內政部於去年9月頒布「修正辦理寺廟登記須知」,規定登記有案的寺廟必須定期換照,彰化縣政府即日起組成服務團隊下鄉輔導各宗教團體,為了服務縣內各宗教團體,將於9月12日以前下鄉巡迴,輔導各寺廟完成換領登記證,如果沒在民國104年12月31日完成換證,原寺廟登記證將失效。

副縣長林田富說,彰化縣建縣已長達290多年,擁有不少古蹟級寺廟,並保有傳統信仰與文化,有鑑於宗教對安定社會人心,也就是「定、靜、安、慮、得」扮演非常重要角色,縣府也一直相當重視宗教團體的運作與發展,因此縣府團隊推動最便利的輔導作業,方便每個寺廟換證。

縣府民政處副處長曾金來表示,各寺廟只要先行準備寺廟登記申請書、舊寺廟登記證、近三個月寺廟全貌主祠神佛像照片、經縣府備查的信徒或執事名冊影本和組織或管理章程影本,就各前往鄉鎮市公所辦理,以維護宗教團體和廣大信徒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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