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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聯益: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8.13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8/13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嘉聯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3.發行總額:新台幣壹拾伍億元整為上限。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足額發行。6.發行期間:3年。7.發行利率:票面利率為0%。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購買機器設備及充實營運資金。10.承銷方式:採詢價圈購方式全數辦理對外公開承銷。11.公司債受託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2.承銷或代銷機構:未定。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5.簽證機構:無,本次採無實體發行無擔保轉換公司債。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證券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17.賣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證券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18.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證券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證券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證券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21. 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有關之發行面額、募集金額、發行價格、發行及轉換辦法之訂定,以及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預計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募集時間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修正,或因應主客觀環境因素而需修訂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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