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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睿:晶睿通訊股份有限公司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8.13 00:00
壹、本公司於民國103年6月1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2,467,506股,每股面額NT$10元整。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部份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7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7152號函核准發行在案。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晶睿通訊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 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2. 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3. CC01050 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4.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5. 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6. F113050 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7.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8. 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9.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10.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11.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12.F601010 智慧財產權業。13.F401010 國際貿易業。14.CC0110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15.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16.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NT$8億元整,分為8仟萬股;實收資本額為NT$715,001,470元整,分為71,500,147股,每股金額NT$10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192號6樓。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NT$739,676,530元整,分為73,967,653股,每股金額NT$10元整。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後:1.以民國102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NT$7,050,020元及由資本公積中提撥NT$17,625,040元,合計提撥NT$24,675,06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計2,467,506股,每股面額NT$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按下列方式配發:(一)無償配發予原股東之股票為2,467,506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34.51050247股。2.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部份得由股東自行合併成一整股,於停止過戶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自行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逾期辦理按面額折發現金,計算至元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3.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九、增資計劃用途:改善財務結構、增加營運資金。十、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參、除前述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外,本次另分派股東現金紅利NT$493,501,024元,每股配發NT$6.90209803元及員工現金紅利NT85,283,300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肆、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本公司訂於民國103年8月16日為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3年8月12日起至103年8月1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03年8月11日下午四時三十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巿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配息之權利。伍、茲訂於103年8月21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代為發放現金股利,股票股利於同日以新股權利證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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